关于征集优秀校友信息及优秀校友事迹的通知
各学院:
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财富和重要资源,是办学成果与社会声誉的集中体现。为加强校友联络,整合校友资源,打造校友品牌,并激励更多学子奋发进取、砥砺前行,现决定面向各学院征集优秀校友信息及优秀校友事迹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学校各时期毕业优秀校友。
二、征集类型
优秀校友为热爱祖国,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;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;工作业绩显著,社会贡献突出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各领域、各行各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;
2.自主创业者或知名企业高管;
3.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或做出突出贡献者;
4.在科研院所、高校工作并取得一定教学科研成就的研究人员和教师;扎根基础教育行业,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;
5.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业绩突出,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工作者;
6.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专题介绍报道者。
三、征集要求
1.征集优秀校友信息。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优秀校友50人(涵盖领域尽量不重复,其中需包含至少1名海外优秀校友),且不能与前期统计的优秀校友信息重复。
2.征集优秀校友事迹。每个学院至少报送2篇优秀校友典型事迹(已经在官网校友之窗报道过的不再重复报送),学校将从中选取优秀校友在学校官网校友之窗栏目展示。优秀校友典型事迹采用第三人称叙事,事迹要典型,语言要精练,涉及的数字要准确,字数800字左右。
3.核对校友信息。各学院认真核对前期已征集的优秀校友信息,如有信息变更,直接在表格中进行修改,并在备注栏备注“修改”(前期已征集的优秀校友信息已发给各学院)。
4.本次征集为阶段性征集,后续有优秀校友信息和优秀校友事迹可随时报送。
请各学院于11月24日之前,将本阶段收集到优秀校友的信息征集表(附件1)、优秀校友事迹(附件2)、前期已征集的优秀校友信息核对表电子版发送到社会合作处OA邮箱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方式:0561-3802185
社会合作处(校友工作办公室)
2025年11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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